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重庆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市城设委实施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乡建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关于
二、编制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建筑节能建筑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基本原则 、重庆知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市城设委实施目标任务均值。
乡建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乡建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乡建邮 编 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规划目标、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编制高新区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绿色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重庆知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经开区、三、两江新区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万盛经开区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其中 ,
